张华丽看她在洗杯子,心情好了点:
“想来你也不是有心的,把这些杯子放到我房间里去,以后,我要拿它泡茶!”
“还有我看地下室里有不少好烟好酒,你也搬到我房间里去。你一个妇人,拿着这些也没什么用,还不如拿给宛博打点打点。”
“你也知道,宛博最近要升职了。”
盛凝霜掩盖住眸子里的冷意,自己所有的钱和能变现家产都已经被她拿了,她现在连烟酒都不放过了。
不过,把自己的钱拿回来之前,她还是不能和他们撕破脸。
盛凝霜笑得温婉:“好的,妈。”
……
回到房间后,盛凝霜开始梳理自己的处境。
现在是60年代末。
三年前,父母给了保姆一大笔钱,把她和妹妹的户口迁到了保姆家里。
而,所迁户口的保姆,就是张华丽!
当时,谢宛博分到国营机械厂的工位,张华丽刚到城里来照顾儿子,为了营生便在城里找了一份做饭的工作。
恰巧就是在盛家做饭。
爸妈看张丽华为人朴实,才想到把她和妹妹的户口迁到她家的。
只是没想到……此人贪得无厌。
盛父盛母死后,张丽华就盯上了盛家留给姐妹两个的钱财,并且为了这笔财产,她还主动提出让盛凝霜嫁给她的小儿子——谢宛博。
她当时才17岁,没有到领证的年纪,却在张华丽的操办下,和谢宛博在农村摆了酒席,那个年代不比以后,只要是摆了酒席,农村就默认结婚了。
她法律意识也低,所以也没纠结领证的事情。
至于谢宛博,他心系旁人,自然巴不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所以,即便后来她已经到了可以领证的年纪,他也没有提出过去领证。
结婚后,有了她这个名义上的妻子给他打掩护,他直接明目张胆的把李秀兰接进了城里,和他们住在一起。
上辈子,她自诩长得年轻美貌,但或许是为了给李秀兰守身,他宁愿承认自己不行,也从来不碰自己。
后来她下乡之后,辛苦劳作让她变得又黑又老,比不上李秀兰的养尊处优,他自然就更看不上她了。
现在想来,这简直就是不幸中的万幸!
而且没有结婚证,自己离开之前也少了一道手续。
好极了!
盛凝霜摸了摸自己锁骨上的雪花胎记,重生的时候,她还觉醒了一个空间异能!
有了空间加持,她爸妈留下的家产,她能连本带利的全部拿走!
……
张华丽过来喊她,因为要出门,她特意收拾了一下。
手腕上套着个粗大的金镯子特别显眼,那是用盛家金条打出来的,为了彰显阔气,她当时恨不得打成脖子粗的金镯子戴手上。
在张华丽的认知里,只有金子是最好的,越重越好。
所以父母留下来的那些玛瑙翡翠制作的饰品,她一件也没看上,不过虽然没看上,但也被她全部锁了起来。
“凝霜,懒死鬼投胎啊你,还窝在房间里啊?”
“快和我去车站,接你嫂子和小侄子!”
……
很快到了车站。
车站的广播里反复播放着革命歌曲,红漆木柱上贴着褪色的标语。
盛凝霜站在出口处,看着张华丽踮着脚往人群里张望,花衣服在灰扑扑的人流里像朵扎眼的喇叭花。
忽然她拽了拽盛凝霜的胳膊:
“快看,怎么是宛博,她旁边是你嫂子吧?人出来了!”
张华丽猛地挥手:“这儿呢!秀兰!”
一个穿着蓝色布拉吉裙子的女人走了过来,蓝白格子图案和泡泡袖衬托得女人时髦洋气,一点也看不出来在乡下受了多少苦。
这种俄式连衣裙,盛凝霜已经两年没穿过了。
因为,张华丽嫌她招蜂引蝶。
新妇不给穿,寡妇倒不怕招蜂引蝶了?
女人手里牵着个瘦瘦高高的十岁小男孩挤过来,穿得也干净整齐,这是谢家大哥留下的孩子,眉眼间还能看出几分大哥的影子。
女人有28岁,眼角有淡淡的细纹,但却依然风韵犹存。
看见张华丽就露出怯生生的笑:
“妈。”
她又看了一眼盛凝霜,
“弟妹。”
李秀兰的声音细若蚊蚋,目光扫过盛凝霜时飞快地缩了回去,像受惊的兔子。
至于她旁边的谢宛博,穿着笔挺的的确良寸衫走在前面,袖口挽得整整齐齐,露出腕上那块精致的表。
他一手牵着李秀兰的儿子谢军,另一手抱着个怯生生的小姑娘,大概五六岁的样子。
“爸爸!这就是小婶么?”
十岁的小军挣脱李秀兰的手,像颗小炮弹似的冲到盛凝霜面前,面露不善的打量着这个抢走“爸爸”的女人。
这是他们母子第一次见到谢凝霜,上次在老家摆酒席结婚的时候,李秀兰和谢军还住在谢家大哥在镇里留下的房子中。
摆完酒席后,她便和谢宛博回到了城里,所以一直都没有见过。
谢凝霜一点也不诧异谢军的称呼,上辈子谢军也在第一次见面时,喊谢宛博“爸爸”。
她当时很诧异,还纠正了一下。
这次,她懒得纠正。
不过谢华丽朝着谢军的屁股打了一巴掌:
“多大的人了,还乱喊,叫小叔!”
李秀兰向沈凝霜解释:“弟妹别见怪,小军他爸死的时候,他还没记事。”
谢军很是委屈:
“是不是小叔叔结婚了,以后就再也不会喜欢我了。”
谢宛博拍了拍谢军的脑袋,目光越过他落在李秀兰身上时,似乎在承诺什么似的说道:
“小军放心,我还是会照顾你和你妈妈的,和以前一样,什么都不会变!”